頂點小說 > 歷史軍事 > 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> 第783章 皇帝課程之政治課

五月,京師的天氣宜人,太上皇大行的哀傷氣氛,隨着春意逐步散去,京師百姓的生活回到了正軌上。

京師的正軌,就是茶肆中討論國家大事,每一座大明京師的茶肆酒樓,不知道的還以爲是走進了內閣的議事堂,茶客們對朝廷重臣們如數家珍,各種“小道消息”傳播迅速。

可以說,當今這個世界,沒有一個地方的百姓,能有京師百姓這麼強的“鍵政”熱情。

京師的頭條,就是大明的頭條。

五月,京師茶肆的頭條新聞,就是法律專務閣老李一元屆滿,到了決定他是否要入閣的時候了。

按照約定,李一元已經將《新律綱要》呈於御前,有關新《大明律》的修改工作已經基本完成。

這份《新律綱要》和新《大明律》,也通過中書門下五房送到了內閣,交給諸位閣老審議。

蘇澤也看到了這份新《大明律》,看完之後,蘇澤對李一元也深深佩服。

太先進了!

蘇澤翻看《新律綱要》,心中暗自佩服。

原《大明律》包羅萬象,從祭祀禮儀到戶籍田賦,甚至河道管理都有涉及。這部律法過於龐雜,連刑部老吏都難以精通。

更麻煩的是,許多條文相互矛盾,給司法實踐帶來混亂。

李一元的修訂思路極爲清晰。

他將整部律法分爲三大結構:總綱、上部、下部。

總綱部分,相當於國本之法,類似於憲法條文。

這裏歸納了國體、皇室、宗藩、國家機構設置等基礎性條款。

比如皇帝與內閣的權責劃分、六部九卿的職能範圍、地方行政層級等。

這些過去散見於各種詔令典章,如今首次被系統整理成文。

這對於一個國家的運行,是極爲重要的。

國家管理的事務也是在不斷變化中的。

比如在開海之前,就沒有管理海貿的事務,那麼新事物出現,到底誰管理,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。

此外還有一些事務,比如原本大明混亂的稅收體系,國庫和內帑彼此糾纏,責權如何劃分,這都是非常重要的。

總綱就是解決這些問題的。

有了這部總綱,以後各司衙門的職權就明確了,以後事權和責權劃分就有了法令依據。

這等於說,李一元在法律層次上,重新梳理了大明的底層結構。

雖然這些改革一時半刻看不出什麼,但是卻算是夯實了大明的地基。

當然,李一元也不是全能的。

在新法中,對於內閣的地位還是不明確的。

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,大明傳統的慣性還在,千百年對相權的制約也一直在發揮作用,公然明確內閣的宰相機關地位,這會遭到巨大的反對。

所以在這部新律中,雖然明確了內閣對於六部九卿衙門的領導權,但是也沒有將之提升到相權的高度。

同樣含糊的,還有蘇澤這個中書門下五房。

不過蘇澤對此倒是無所謂。

其實如今的中書門下五房,權力上有些畸形了。

因此在自己的存在下,中書門下五房的權力有些過大。

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,這不是一兩條法律能夠改變的。

上部爲刑事法律。

謀殺、盜竊、貪腐、叛亂等重罪在此明確界定。

量刑標準也做了細化,減少了“酌情處理”的模糊空間。

尤其是引入了“罪刑法定”原則,禁止比附援引,杜絕了官員任意解釋的可能。

下部爲民商法律。

田宅買賣、契約糾紛、繼承分割、商事糾紛等民事條款歸於此。其中還增設了專利、商標、船舶登記等新興事務的條文,明顯是爲適應開海後的貿易環境。

蘇澤注意到,李一元還引入了“法不溯及既往”的條款。

新律實施前的行爲,按舊律處置;實施後的行爲,才適用新律。這避免了法律變動引起的混亂。

此外,新律明確區分了“公訴”與“自訴”。

命案、貪腐等由官府主動追查;

田產、債務等糾紛則需事主自行告訴。

這既節約了司法資源,也給了民間解決糾紛的通道。

然後是公訴檢察官制度,和地方警察制度,這些都被寫入到了新律之中。

蘇澤合上綱要,看向內閣方向。

這樣的律法結構,已接近近代法典體系。

李一元不僅完成了修訂,更完成了一次法律編纂的革命。

如今的大明律,有憲法、刑法、民商法的部分,這放在一個近代國家,都是非常先進的法律體系了。

更不要說,李一元和大理寺卿戴才推動的警檢法改革,更是近代國家司法體系的通用底層框架。

一旦落成,大明的司法建設必然要更進一步,甚至可以說,這一兩百年內,估計沒有國家的司法體系,能追上大明的高度。

但是李一元在轉任正式閣老的時候,卻遇到了阻力。

專務閣老轉正並非是第一次了,但是雷禮轉正,是靠着治水成功的功勳,而且雷禮在入閣之前,沒有和李一元那樣,對着君臣百姓立誓三約。

李一元是當真君臣百姓立下入閣三約的,如今到了他轉任的時候,到底三約有沒有完成,這個入閣儀式要怎麼走,產生了巨大的爭議。

首先就是這入閣三約,應該由誰來判定的事情。

吏部跳了出來。

吏部尚書楊思忠上奏,所謂專務閣老,其實就是“權知閣臣”,既然是權知,那按照當年的制度,權知轉正的評價工作,七品以下歸屬於中書門下五房,七品以上的歸屬於吏部。

也就是說,李一元的轉任與否,應該由吏部先拿出評判意見來。

這自然遭到了一部分官員的反對。

但是吏部在這件事上,態度十分的強硬。

而楊思忠的威望之高,是六部九卿衙門之首,他如今跳了出來,強壓下會加劇閣部之間的對立情緒。

事情竟然就這樣僵住了。

蘇澤聽聞消息之後,也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。

其實蘇澤並不反對吏部考覈。

既然閣臣入閣立約了,那轉任的時候考評也是應該的,否則這立約還有什麼意義?

大明也需要這樣的一套程序。

但是楊思忠會公正考評嗎?

蘇澤心中也沒底,他也聽說過楊思忠和李一元的私人恩怨,在這件事上楊尚書會以大局爲重吧?

應該吧?

但是蘇澤不敢賭。

李一元編寫的新律,可以說是和他的政治生命捆綁在一起。

若是這一次李一元轉任正式閣臣失敗,他傾注心血推行的司法改革也就要擱淺了。

蘇澤決定通過系統來“預測”結果。

蘇澤拿出一份奏疏草案,塞進了【手提式大明朝廷】。

【模擬開始】

《附議吏部轉任閣臣考覈疏》送到內閣。

你和楊思忠的意見,讓內閣默許了讓吏部考覈閣臣入閣的程序。

吏部對李一元的入閣誓約進行考覈。

吏部最終的考覈結果,認定李一元未能完成入閣誓約,反對李一元轉任。

李一元入閣失敗,心灰意冷,向小皇帝辭官,新律改革擱淺。

-【模擬結束】

【本次模擬已經通過,不需要強行執行。】

【模擬通過,本次模擬不消耗每月模擬次數。】

【剩餘威望:12800點】

看到這個結果,蘇澤心中一寒。

好傢伙,如果自己真的支持由吏部考評入閣誓約,李一元就要轉任失敗了。

平日裏舉薦賢才無數的楊尚書,竟然在反對李一元入閣上這麼堅決?

就在這個時候,小皇帝身邊的太監張宏過來,請蘇澤入宮面聖。

蘇澤知道應該是李一元轉任正式閣臣的事情,他立刻跟着張宏走進皇宮。

一見到蘇澤,小皇帝立刻說道:

“蘇師傅,李閣老於社稷有大功勞,朕欲下旨讓他轉任正式閣臣,平息閣部紛爭,蘇師傅以爲如何?”

蘇澤聽到小皇帝的話,卻沉思了一下說道:

“陛下,臣以爲不妥。”

小皇帝意外地看着蘇澤,當年李一元入閣就是蘇澤力主的,怎麼在這個時候反而不支持了?

蘇澤躬身說道:

“陛下,閣臣不同於一般臣子,其最重要的根基便是‘服衆”。天子固然可憑一言而擢升,但若李閣老因此被視作‘倖進”,則朝野議論難平。”

小皇帝皺眉:“李卿修訂新律功在千秋,豈能因吏部阻撓而止步?”

蘇澤搖頭:“非是阻撓,而是程序。當年李閣老當衆立下三約,如今是否完成,需有公論。若陛下強推,反而坐實了‘天子私恩”之說,於李閣老聲望有損。”

他向前一步:“譬如商鞅木立信。治國首重‘信’字,朝廷對臣民之信,臣子對朝廷之信,皆源於法度嚴明、程序公正。今日若爲一人破例,他便無人再信法度。”

小皇帝若有所思:“可李卿確實完成了新律。”

蘇澤說道:

“確實如此,但正因爲如此,新律和李閣老轉任也捆綁在一起,李閣老也在天下人信服中轉任正式閣臣,而新律同樣也需要在天下人認可下才能成爲天下人都遵從的律法。”

“所以這一次李閣老轉任,才更需要慎重。”

蘇澤的語氣逐漸嚴肅,他說道:

“政治之道,‘信’爲根基。”

聽到蘇澤這段話,小胖鈞也知道這是蘇澤給自己“上課”了,他正襟危坐地說道:

“請蘇師傅賜教。”

蘇澤說道:

“朝堂的事情,陛下自然可以聖裁決斷,但是聖裁和聖裁,分量是不一樣的。”

小胖鈞皺眉,對此表示疑惑。

蘇澤向小皇帝說道:

“陛下,政治的關鍵在於順勢而爲。”

“皇權行使不可強行違逆衆議,否則損傷的是陛下自身的威信。”

“此外正如臣所說的那樣,沒有威信的大臣是做不成事情的,若是違逆了衆議,下面有一萬種方法掣肘。”

小皇帝皺眉,他說道:“那朕就將這些掣肘的人都撤了!”

蘇澤說道:

“陛下,撤換大臣自然可以,可若是撤換掉的人,換上去之後依然不配合怎麼辦?”

小胖鈞愣了一下。

蘇澤嘆息,原時空的萬曆皇帝就是這樣,他手中的皇權雖然強大,可內廷和外廷嚴重對立,任何事情都要吵上半天,朝廷政務幾乎癱瘓,什麼事情都辦不好。

此事李一元入閣的事情已經不重要了,蘇澤需要在小皇帝心中植入概念,這是一堂重要的“政治課”。

蘇澤說道:

“最好的方式,是在關鍵分歧處保留裁決權,待時機成熟一錘定音,既能解決問題,又能彰顯聖斷。”

小皇帝聞言若有所思,隨即舉一反三道:“蘇師傅此言,讓朕想起先帝處理政務的舊事。先帝在時,很少直接強推己見,常讓閣部先議出兩三方案,再從中擇一施行。看似是羣臣所議,實則最終所選皆符合聖意。

蘇澤大爲讚許:“陛下悟性過人。這正是‘治大國若烹小鮮’之理,火候到了,翻動便水到渠成。先帝善用此道,故政令暢通而威信不損。”

蘇澤又補充道:

“其實不止先帝,穆宗皇帝也擅長此道。”

“還有皇祖的事情?”

蘇澤說道:

“當年穆宗繼位之初,羣臣議禮,也是穆宗皇帝緊靠着禮法,又得到了一部分大臣的支持,最終大禮議成功的。”

小皇帝連連點頭,既然自己的父皇和皇祖都是這麼幹的,他自然也要學習。

小皇帝點頭,又追問當下困局:“那如今李閣老之事,該如何辦呢?”

蘇澤早已胸有成竹,從容答道:“李閣老所務乃修訂律法,其功過評判,本當以專業爲準。既然爭執焦點在‘由誰考覈,陛下便順勢給出兩個選項。”

他略作停頓,繼續道:“可下旨明示,李一元入閣考覈,涉及法律專業與官員銓選兩項。故命刑部與吏部共議考覈標準,各自提出評判方案,限時呈報御前。”

“刑部掌司法,由其評斷新律成效;吏部司銓選,由其覈查李一元任期表現。兩部各司其職,皆不出權責範圍。如此既回應了楊尚書·依制考覈之請,也避免了吏部獨斷。”

小皇帝眼睛一亮:“兩部方案必不相同,屆時朕再裁決選用其一,便順理成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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